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以及各单位结项汇总表盖章后报到人文社科处(崂山校区图书馆楼B区5020室),逾期不予受理。
结项工作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复印件;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3份(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结项需提交1份。装订请参考附件中的“装订示例”。材料电子文档须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
注意事项:
1、成果为论文的提交复印件即可。
2、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2人。同一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必须手写签名。
3、到期不能完成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必须手写签名)。
4、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新亮 联系电话:88956998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