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7﹞14号),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我校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2日。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7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须提交正规查新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三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六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二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由我处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申请延期结项的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做撤项处理)也同时进行结项。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联系人:卢新亮 电话:88956998 邮箱:rwskc@qust.edu.cn
附件:
1.课题结项鉴定书
2.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4.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5.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