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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逾期未结题校级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2017-05-26 10:57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社科基金在科研成果孵化中的作用,加强和规范我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结题率,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人文社科处将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7-2011年度立项的学校社科基金未结题项目。未结题项目信息将通过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

 二、清理要求

在清理范围内的社科基金项目须在20171231日前按当年立项要求提交结题证明材料,不按期提交的将自动撤销立项。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时需报送《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还需提交发表论文期刊原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封底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获批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的结题时还需提供立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结题办理完毕后由人文社科处统一办理经费划拨手续。

五、本次清理完毕后,将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逾期未结题的将自动撤销立项,不再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孙蕾 ,电话:56998

报送材料地址:崂山校区图书馆楼B区5020室

附件【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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