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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31 09:48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以下简称“出版专项”)申报工作正式开始,本次申报由人文社科处负责,请各单位积极发动,踊跃申报。本次申报将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实际,对我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见附件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出版专项的申请人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应为著作的第一作者,

且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 出版专项的申报成果应属作者所从事的学科领域,能体现科研工作的积累和水平,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3.出版专项的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出版专项的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

4.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以一个学科为主进行申报。

5.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之内:(1)教科书和一般科普读物;(2)工具书、软件和一般数据库;(3)编著、译著、论文集;(4)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5)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6.申请人须按照《中国学术精品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出版专项;如已立项,将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资金。

7.受资助专著,需标注“青岛科技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二、评审程序

1.本次出版专项的申报工作于6月份集中受理,拟在A类、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皆可申报。

2.今年仍将委托第三方——中国学术出版联盟进行评审,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中国学术出版联盟评审、学校审批、公示、发文等。

3. 各单位要对书稿质量进行初审初评,切实保证出版专项的申报质量。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中国青年学者学术出版基金选题申报表》(附件1)、《中国学术精品文库申请书(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学术出版资助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代表著作水平的核心样张(至少两个章节)。

2.各学院集中收集上述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附件2与代表著作水平的核心样张(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汇总后于6月21日下午16:00前报送崂山校区人文社科处(崂山校区图书馆B座5020房间),电子版发至:rwskc@qust.edu.cn

四、其它事项

1.若申报成果被选入《中国学术精品文库》,除享受中国学术出版联盟的经费资助外依然享受学校的相应出版专项资助。

2.出版专项为后期资助项目,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向人文社科处提供10部该著作用于存档,人文社科处同时拨付专项经费。

3.对错过本次申报评审的教师,也可在A类、B类出版社自行出版,出版前需办理备案手续,提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人文社科处。如果本年度资助额度尚有剩余,将在12月份对本年度自行出版的专著集中进行评审,按照学校的限额择优资助。

4.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孙蕾 ,电话:56998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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