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57号)规定和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意见,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26年6月启动。本届“泰山文艺奖”评选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是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立的荣誉体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作品质量,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全面审查,择优推荐。
我校申报安排:
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以及申报表见附件,请相关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参评作品推选申报工作。(请予申报者务必详读通知附件)
1.以学院为单位请于7月14日下午16:00前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由推荐学院对申报作品、人选综合提出政治审核书面意见,并加盖推荐学院公章。汇总表盖章签字提交至人文社科处。
2.最终参评作者请于7月21日下午16:00前将所有作品相关申报材料按本类作品申报要求(附件2细则)报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需提交U盘)
3.如有其他相关通知将补充更新,请关注。
4.谢绝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综合服务楼3011办公室
联系人:荆小燕 电话:889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