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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山东省学前教育教研基地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5-02-28 16:20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教研基地建设和管理,全面助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教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学前中心〔202222号)要求,对省学前教育中心2022年度遴选设立的33个省级学前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度遴选确定的33个省级学前教育教研基地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主件。即项目研究总报告,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总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附件2),重复率低于10%, 须附具有资质的查重机构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错别字低于1 ‰

2.项目附件。即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 案例、专著、教材、成果获奖,须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产出。

3.项目过程材料。即教研基地建设期间有关工作和活动的有 效证明材料,包括通知、新闻稿、总结等过程性材料。

4.成果顺序。结题材料要严格按照项目主件、附件、过程性 材料的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

三、结题鉴定步骤

1.基地申请。各基地项目根据研究进度安排自行向各市教育(教体)局学前科(处)、基教科(处)和各高等院校科研管理 部门(以下简称受委托单位")申请结题,并填写项目成果鉴 定申请审批书(附件3)。

2.受委托单位审核。受委托单位严格审核各项目的结题材料和申请审批书,评估项目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将达到结题标准的 项目上报至省学前教育中心。

3.省学前教育中心复核验收。我中心将组织专业力量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考核评定,对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第一次考 核评定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考核评定仍未通过者,取消教研基地资格。逾期不申请二次考核评定又未 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教研基地资格。

请教育教研基地项目负责人将各项目的申请审批书、结题材料和汇总表 (附件)于202551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1份报送至综合楼30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王天乙;电话:8895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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