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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2019-10-16 16:50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学或科研人员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二)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

    2.推荐成果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已经鉴定结题的科研成果。

    3.推荐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扩展版等)以上发表。

    4.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4)人文社科类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教辅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文学艺术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不得推荐: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厅局(市)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涉及国家秘密的。

    (7)各高校应积极推荐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围绕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成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伟大历程、历史成就、历史经验、历史规律研究的成果。

    (8)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9)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实行限额推荐。

    我校今年人文社科类成果共可申报9项。

    二、推荐程序

   (一)校内初评。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一份(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等。电子版发送至rwskc@q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人文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审核重点为:推荐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推荐材料、推荐手续是否符合通知的规定。

(二)通过校内初评且公示无异议的成果负责人通过 “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口令可从人文社科处索取。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3日。在推荐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937251981。

(三)申报材料在平台中被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从平台导出材料打印并于10月31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综合服务楼3009办公室)。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等。推荐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四)人文社科处将材料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组织评审。

 联系人:孙蕾

 联系电话:88956998

 

 

                                                                                                                                                           

 

 

附件【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2019).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类).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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