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校限项指标总额为13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实现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及科研机构均可申报。申请人可根据《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重点项目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培育项目,我校不在申报范围。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2019年10月12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推荐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0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时间安排
11月1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1份,活页一式3份,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wskc@qust.edu.cn。
11月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校内推荐结果。
11月5日至7日,通过校内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11月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课题负责人可先行据实填写,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盖章。电子版最终稿发送至rwskc@qust.edu.cn,邮件标题注明终稿。
联系人:卢新亮
联系电话:88956998
电子信箱:rwskc@qust.edu.cn
人文社科处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