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由省教科院另行通知。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各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申报省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差额推荐。各高校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教育部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评审表下载。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材料审核。各高校对本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各高校组织公示。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校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高校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提交材料。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各高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汇总表》顺序排序。和申报成果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六)评审并择优报送。学校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后,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按教育部分配的指标数量,择优选择约80%的申报材料,通知学校按相关程序最终向教育部推荐报送。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是申报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充分动员、精心部署、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任务。
(二)严把遴选质量关。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突出质量导向,对存在政治问题、违纪违法情形、师德师风问题予以严肃处理。高校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本校审核同意。本届推荐成果质量及获奖情况,将作为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及后期项目、平台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全过程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类“跑奖”“要奖”等干扰评审的行为,评审期间不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评审事项来访。
六、我校工作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各学院至多推荐1个名额,推荐情况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00前各学院提交前期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单独放在一起文件夹里。
(二)申报材料:
前期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2申报成果、3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学科+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实名、匿名各一份电子版(请各学院务必检查好匿名情况)
前期纸质版材料:
《(学院)申报成果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最终推荐成果纸质版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成果汇总表》、《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谢绝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荆小燕 电话:88956998
注意事项: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 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其余相关内容请详看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