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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5-09-05 14:31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精神,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紧紧围绕《2025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和教育强市建设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益导向,注重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师生和学校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设立教育教学改革、乡村教育振兴、“十个一”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海洋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继续设立教师专项课题,鼓励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数量

本年度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立项240项左右,各类课题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论证质量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申报质量

   申报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数量

    我校推荐限3项,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没有经费支持。青年教师(199091日后出生)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20%

(三)申报条件

    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全国、山东省、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在研或  已结题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已参与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未主持或参与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人员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本年度课题申报;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教师专项课题。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含当年)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资格。

在青高校教师申报,需有合作中小学至少1所、中小学教师至少2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于917日前将评审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题目。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服务楼3011。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课题统一在青岛市虚拟教科研平台申报,按平台申报操作手册要求提报信息和申报材料(评审书、活页),无需提报纸质稿。

3.我校教师无需注册虚拟教研平台账号,获得申报资格后由社科处提供账号密码,直接登录后在系统内进行填报。

4.青岛市虚拟教科研平台上传申报书和匿名活页日期为26日至27日。申报人需注意系统申报时间节点,避免错过。

5.有关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的类别与选题、申报与评审、经费和过程管理等具体事宜,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联系人:王天乙 电话:88956998

邮箱:rwskc@qust.edu.cn


附件【5.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4.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1.虚拟教研平台申报操作流程.doc已下载
附件【2.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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