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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811”项目人文社科类核心指标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2025-06-18 11:08 人文社科处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以下简称“811”项目)建设工作,更好地完成人文社科类核心指标任务,依据省“811”项目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和学校本年度“811”项目建设任务,现组织开展“811”项目人文社科类核心指标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811”项目建设关于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咨政报告或调研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须为全校范围内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和科研机构等二级单位,揭榜方可以联合其他校内二级单位申报。

(二)鼓励揭榜方代表学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申报。

(三)揭榜方应以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基础、结合学校特色选择合适的科研方向进行申报。

(四)揭榜方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教职员工,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咨政报告或调研报告撰写经验,了解智库相关工作规律。

(五)揭榜方须取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正式书面材料(青岛科技大学是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是第一作者),落款日期最晚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揭榜程序

(一)意向揭榜单位按要求填写“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二)学校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咨询论证,研究确定揭榜优胜单位。

四、保障措施

学校将视情况对揭榜优胜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时学校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优胜单位予以支持。

欢迎校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与我校联合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下午16点。联系人:荆小燕0532-88956998



附件【附件-青岛科技大学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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