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决策部署,按照2025年数据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数据领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开展集中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加快推进数据市场化价值化政策研究。厘清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内涵,总结梳理相关部门和地方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挑战,研究提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总体思路、实现路径和支持举措。
2.“十四五”数字中国建设评估及“十五五”总体思路研究。客观、科学、系统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第五篇“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在“十四五”期间的建设情况;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十五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的建议。
3.“十五五”时期数字中国发展重大工程、重大任务谋划研究。面向“十五五”我国数字化发展需要,系统谋划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支持的重大工程,分析每个重大工程建设的原因、基础、规模、主体和周期;谋划“十五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任务和体制机制创新。
4.数字中国在推进强国建设中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研究。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以及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等重要论述精神,分析数字中国建设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作用,阐述数字中国与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平安中国、制造强国、农业强国、贸易强国、科技强国等“中国”“强国”之间的关系,提出以数字中国建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和重大举措建议。
5.“十五五”时期数据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研究。深入分析数据和人工智能重塑科学研究和产业创新范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进展;总结主要国家科学数据工作的经验和启示,分析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科研智能范式发展与应用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提出我国推进科学数据驱动科研范式发展、赢得领先优势的策略体系。
6.“十五五”时期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的思路与路径研究。结合区域发展理论,研究数字化发展促进区域协同的发展规律和机理;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分析区域数字化一体化发展的成效和问题;研提促进区域数字化一体化发展,以及以数字化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7.人工智能技术对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中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跟踪全球主流国家在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领域布局的战略重点,研判发展趋势,分析其驱动产业变革的机理路径,定量测算其对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中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并提供测算依据。
8.国家数据产权登记体系研究。总结土地、证券期货等领域登记管理制度的经验,梳理有关地方、数据交易机构等开展数据登记的实践做法、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推进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的制度安排,登记平台建设方案,以及推进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
9.衍生数据规则研究。总结衍生数据的具体案例,梳理企业在流通交易过程中存在衍生数据的具体场景,从兼顾数据提供方、衍生创造方利益的角度,提出衍生数据的判别原则、指南等,并总结提炼可视为典型衍生数据的具体案例。
10.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有关制度研究。研究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对训练数据有关规则的具体需求,总结实践中人工智能企业、数据富集型企业具体合作模式,研究不涉及著作权争议的数据类型和涉及人工智能数据有关案件,提出完善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有关制度的意见建议,以及兼顾各方利益的具体推进机制。
11.全球数据基础制度比较研究。跟踪分析主要国际组织、国际协会,以及主要国家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度的建设情况,与我国数据基础制度进行对比,并提出推进数据基础制度、规则、标准相通相融的政策建议。
12.数据产权法治体系研究。总结我国数据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世界主要国家数据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借鉴其他生产要素的历史经验,提出推进我国数据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为完善数据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提供支撑。
13.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研究。落实《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中“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要求,研究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开展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业务特点和最佳实践模式,研究提出典型案例的评价标准,提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的措施建议,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合规利用。
14.数据流通安全标准体系研究。落实《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研究数据流通安全标准体系,系统梳理现有国内外现有数据安全标准,围绕重要数据脱敏、数据流通安全审计、个人信息匿名化、数据流通交易溯源、重点场景安全治理、敏感数据清单、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等开展研究,形成数据流通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和具体需编制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清单,为数据流通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15.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路径研究。从市场规模、市场规制、市场设施等方面,深入分析我国数据市场发展的总体情况、阶段特征,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在梳理总结国内外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市场建设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数据市场发展总体目标、基本设想、构建方略、实现路径、重点任务及保障举措。
16.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数据交易机构的基本内涵、构成类型及功能定位,深入分析我国数据交易机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梳理借鉴总结我国土地、技术、资本等领域交易机构发展政策基础上,研究提出支持场内场外数据交易机构发展的政策举措,提出推进数据交易机构建设布局的建议。
17.构建数据市场运行监测评估体系研究。在梳理总结国内外数据市场监测评估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国场内和场外数据市场发展总体情况,研究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可操作可落地的数据交易机构及数据市场运行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探索编制国际可比的数据市场发展指数,形成数据市场发展报告。
18.“数据要素×”行动计划阶段性效果评估研究。围绕“数据要素×”行动实施和政策体系构建,研究构建“数据要素×”行动相关工作成效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开展试评估,并研究提出深化“数据要素×”行动实施的意见建议。
19.“数据要素×”场景基础理论及政策研究。深入研究场景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结合“数据要素×”工作,创新构建“数据要素×”场景建设的理论框架,研究提出完善“数据要素×”场景建设政策体系的政策建议及任务举措。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鼓励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联合组队,依托一家法人单位申报课题。
(二)研究课题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4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EMS寄至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邮编100837),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名称。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局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国家数据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每项课题支持不高于12万元课题经费。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数据局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局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和结题评审。
附件:国家数据局课题研究申报书
联系方式:韩祺,010-8906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