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4年省艺术科学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工作,鉴定结项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二、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并向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三、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四、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五、提交材料要求
在申报系统中立项的项目需要在系统中提交材料进行结项,材料包括: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题申请表》(签字、盖章)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
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盖章、本人签字、鉴定专家填写意见并签字)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6.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以上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再上传。
六、发放证书: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如遇特殊情况适当顺延。
七、我校结项工作安排:请学院于2024年11月14日中午12点前,汇总上报纸质版结项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结题申请表、鉴定结项证书(社科处汇总后统一盖章,无需个人申请),并将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发送邮箱:rwskc@qust.edu.cn;请项目负责人2024年11月18日中午12点前,在艺术科学系统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王天乙;电话:889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