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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办理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9-23 09:1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9),为加强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的管理,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1 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2.未结项的 2020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2019年、2018年、2017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二、结项要求

1.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各有关高校要认真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3.2017 年有关项目若本次结项未能通过,将对项目进行清理。

三、材料报送

1.本次结项范围所涉项目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在线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在线填写结项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成果电子版。

2.报送纸质结项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无需签字盖章);(2)项目《终结报告书》1;

(3)项目成果原件1(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影像、录音、数据库等无法纸质化的材料,用U盘或光盘报送);

(4)“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需提供《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1份。项目负责人须对照立项时承诺的任务,总结团队所在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和优先支持思政课建设情况,团队在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思政、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成果,以及项目成果、同行评价、社会影响等。

项目负责人如需加盖人文社科处公章、线上审核请于2024年9月29日12点,致电人文社科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王天乙;电话:8895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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