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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16 15:46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积极动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并致电人文社科处审核后,上报后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申请人完成成果要求后,请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连同佐证材料发至人文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学院-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人文社科处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3.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王天乙;电话:88956998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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