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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 主题活动的通知
2024-05-15 14:50 人文社科处 

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5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相关政策宣传,努力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4日-5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1.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主动公开做好宣传

2.面向全体师生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专题培训、优秀科研成果展演、科学家先进事迹展播等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科研、协同创新的科学精神。

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的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请各单位于6月3日16点前,将科研诚信宣传月组织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并附照片报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处

                           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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