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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2024-04-19 17:25  

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社科工作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请各单位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2.更新在库专家信息

由于专家库数据结构有所调整,已在专家库的专家,需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

(1)重点更新以下内容: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2)及时填写和维护个人银行卡信息(银行卡须为本人账户)。

3.操作流程

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

1)新专家提交注册申请

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

*在平台填报个人信息时请注意:姓名须与证件信息一致(请勿填写笔名、惯用名等)。

(2)在库专家更新信息

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4.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专家,尽量做到应入尽入。已在专家库内的专家,如对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确有困难,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2)根据学校审核需要,请各位专家于426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注册申请和信息更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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