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处
 首页  部门职能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下载专区  学校主页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5-18 15:39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3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我校不限额)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申请人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准备,邮寄(只接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办收,电话010-86098511,邮政编码:100866。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sk@nrta.gov.cn,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活页内容不需发送电子版。材料寄出后,请申请人持EMS快递单号到网上自行查询寄送进程,如显示“收发室签收”即为收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5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按照我校实际工作安排,请申报教师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10点提交所需材料,电子版(附件2、3、4)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纸质版(附件2、3)送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00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一式5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命名方式: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姓名-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姓名-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学院名称-汇总表

相关资料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板块,或“新闻”栏“专项工作”中“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板块,或首页搜索框搜索下载。


立项结果在总局官网公示,请随时关注。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广电总局社科办联系。


联系电话: 010-86098511010-86093064


校内联系人:陈建春   13863998226




附件【附件1: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汇总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选聘一线教师到人文社科处挂职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合作专项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青岛科技大学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