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经过评审和公示,我校2022年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尽快签订项目执行合同书,启动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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