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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2-08-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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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做好2021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各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刊发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xx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二)2019年度至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2.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青岛通史”专项成果须经青岛通史编纂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版。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审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需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三)2018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2018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

(四)关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如有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提交材料

(一)著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2部;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发表论文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A4纸双面打印,提交已被收录的《智库成果专刊》或领导批示原件1份。

(二)结项成果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集中报送,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

三、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公示。市社科规划办对按期结项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一)2019年度至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依据当年申报通知确定,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

(二)2018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不予资助。

四、报送要求

(一)审核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据实填写。请各单位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当仔细核对《结项审批表》中填写的项目名称,与当年度申请的立项选题是否一致,立项编号是否准确,并在“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如实填写。

(二)报送要求。请将每项研究成果用信封封好,封皮标注项目负责人单位、姓名及本单位内编号(编号规则:例如经管学院,2022qkdjg01……,将2021年结项的从01开始排序,2020年及以前结项的排在2021年所有结项的后面

《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需与研究成果及统计表报送顺序一致。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5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附件1,2021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附件2)、《2020年度及以前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纸质版统一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009房间


联系人:陈建春

联系电话:88956998



                                              人文社科处

                                             2022825


附件【附件1-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0年度及以前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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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2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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