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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2-05-16 15:09  

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驱动作用,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加强难点热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准的研究项目,充分发挥科研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功能。


三、课题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正在承担厅级以上项目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立项数量


1.重点课题立项数80项左右,其中,齐长城项目立项30项左右;


2.一般选题立项数为300项左右。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选题,可以按照选题,也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5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须课题负责人自筹,鼓励课题团队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具有使用权。


五、其他要求


1.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系统内的课题推荐工作,各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省直部门直接推荐申报,各单位重点课题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35岁周岁以下的申报人申报课题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各推荐单位推荐总数共计不超过20项。

按照我校实际工作安排,请申报人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命名方式:学院-姓名-申报书;学院-姓名-活页,进行校内推荐。

2. 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3. 纸质版材料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和活页(见附件3,一式5份)待校内评审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建春

联系电话:88956998




                                                                      人文社科处

2022516



附件【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2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活页.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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