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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12 16:39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以下简称“出版专项”)申报工作现在启动,请各单位积极发动,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本次出版专项资助类别为独著,在A类、B类出版社(详见附件3出版的学术专著皆可申报。

2.出版专项的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且出版的著作应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出版专项的资助对象以一线教师为主。

3.出版专项的申报成果应属作者所从事的学科领域,能体现科研工作的积累和水平,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4.出版专项的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出版专项的最终成果应符合《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中的要求。

5.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以一个学科为主进行申报。

6.出版专项不得连续资助,且五年内最多资助两次。人文社科出版基金未结题者不得申请,被撤项者1年内不得申请。

7.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之内:(1)教科书和一般科普读物;(2)工具书、软件、作品鉴赏及一般数据库;(3)编著、译著、论文集;(4)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5)没有正式书号的出版物。(6)已获得其他项目经费资助的出版物。

8.申请人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且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出版专项;如已立项,将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

9.出版专项的立项期为一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如因内容调整而导致时间确实不足的,可适当延长出版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两年未结项的将撤销立项,且年内不得申报。

   10.受资助专著,须标注“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字样及立项编号。

   11.出版专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学院)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其意识形态、学科建设、学术成就、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严格把关,并签署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文社科处。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请书》(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各学院按要求集中收集上述材料,审核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份,纸质版1份)和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汇总后于53016: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综合服务楼30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wskc@qust.edu.cn,或企业微信传送。

三、其它事项

1.出版专项为后期资助项目,结题后人文社科处拨付专项经费,受资助者须向人文社科处提供10部著作用于存档。

2.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荆小燕 ,电话:88956998


附件【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发挥高等教育特色优势主动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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