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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5-25 16:44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三)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

(四)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工作流程

(一)本项目为限项推荐,校内推荐名额为1项。

(二)申报者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校内推荐后登录“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三)项目推荐步骤

1.申报人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20)》、《信息汇总表》,于2020年6月10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1份,A4正反面打印)、《汇总表》纸质版报送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

2.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择优推荐公示。

3.6月16日-6月17日,通过校内推荐的申报人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下的“办事大厅”栏目中的“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填报。请认真在线阅读《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4.6月18日-6月19日,学校审核并上传盖章版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经费额度为20万元左右。

     联系人:孙蕾,联系电话:88956998,报送地址:综合服务楼3009办公室

附件【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20).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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