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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七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2020-05-11 16:52 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激励全省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七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形式的艺术作品向奋战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致敬,真实反映他们舍小家、为大家,践行初心和使命的实际行动,集中展现他们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别设优秀奖20名左右,入选奖若干(按不超过参赛作品的20%评选)。

   (三)优秀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书协、摄协条件之一。

   (四)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部分优秀作品将参加省际文化交流。

   (五)2020年8月,在济南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七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3个月。

   (六)优秀奖作品凡由组委会收藏的,组委会支付基本劳务费,其中美术作品每幅件2000元、书法作品每幅件2000元,摄影作品每件(组)1000元。

   (七)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未入选作品在获奖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退回。

    三、参赛方式

    参评作品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6月3日前由学院将参赛作品初评材料及《作品选送表》(详见附件)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书法、美术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

    四、作品要求

   (一)作者:鼓励具有一定创作水平,勇于探索创新,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且独立创作。作品作者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初评: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终评:书法、美术作品一律报送原作,托片,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入围终评作品:

    1.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2.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作品可加文字说明。

    联系人:孙蕾,电话:88956998,报送地址:综合服务楼3009

    原通知网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_more2018/14460.htm

附件【山东省社科界第七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选送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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