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省社科联2019年工作要点,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选题应紧扣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入浅出,解疑释惑,研究成果应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力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努力为提升公众社会科学和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以下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一)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分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社科普及应用重点研究项目和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应用研究项目,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社科普及应用重点研究项目选题已由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发布,申报要求详见山东社科规划网。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的申报一般应为党的创新理论普及类、重大战略或热点解读类、社科知识普及类(含译介作品)文章或著作。
1.宣传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章或者著作;
2.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为指导,宣传阐释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文章或者著作;
3.解读宣传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文章或者著作;
4.宣传普及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特别是沂蒙精神解读的文章或者著作;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众思想道德素质的文章或者著作;
6.传播科学方法、倡导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升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的文章或者著作;
7.宣传普及现代生活理念、健康方式,提升国民身心健康素质的文章或者著作;
8.大数据、“互联网+”条件下创新社会科学普及方式、方法和途径研究;
9.山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译介传播;
10.国(境)外社会科学知识(理论)译介作品;
11.新形势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研究;
12.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志愿服务研究。
(二)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
该项目由省社科联、省金融学会共同主管,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经济金融形势,以深入研究当前经济金融领域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重点,开展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山东省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支持。
1.金融支持“稳外资稳外贸”问题研究;
2.集群型产业的金融资源配置策略研究;
3.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4.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评估研究;
5.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问题研究;
7.新形势下区域金融风险防范研究;
8.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化解问题研究;
9.供应链金融问题研究;
10.理财产品中的隐性担保问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日期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须是山东省(含驻鲁单位、机构)各教学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项目承担者属多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项数
分别限报5项。社科普及志愿者符合《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志愿服务实施方案》规定的,附单位证明,可追加3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材料提交
纸质申报要求:5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4份)、《活页》(匿名,A3纸双面印刷,一式11份)、《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命名,汇总表以学院命名)发送至rwskc@qust.edu.cn。两类项目提交份数相同。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完成时限
课题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课题报告半年、著作延期1年仍不能完成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或者著作。结项方式为公开发表或者出版。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课题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凡本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单位下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卢新亮 联系电话:88956998
人文社科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