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改进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精神,现将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奖励导向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注重科技成果本地贡献,助推重点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相关精神,减少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根据2018年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会议精神,市科技进步奖中的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纳入统一评审程序。
二、推荐办法和条件
(一)推荐办法
1.单位推荐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青高校院所等经市科技局认可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所属地区和部门、单位的项目(人选)。
单位推荐原则上数量不限。推荐的市科学技术奖范围包括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和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度可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省、市最高奖获奖者、两院院士每年度可3人以上共同推荐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市科学技术奖。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可推荐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各奖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基本条件(附件1)和《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被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被推荐1项;获201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5.已提名参评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三)公示要求
推荐的项目和人选应在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各奖种公示内容要求详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推荐责任
1.推荐书原则上由推荐单位(专家)提供。推荐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等必须由推荐单位(专家)客观、如实、准确做出。推荐单位(专家)填写的内容将向社会公示。
2.推荐单位(专家)和被推荐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责任。推荐单位(专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被推荐人应准确、完整提供客观性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论文专著、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情况、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其中,经济效益部分要在附件中提供财务、税务等佐证材料,建议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推荐单位(专家)要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确保提交的知识产权和论文、论著等项目支撑材料未在国家、省和市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3.严惩学术不端。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填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2018年7月10日9:00起,各推荐单位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登录科技奖励系统(http://60.209.128.72:8082/a/login,或通过“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登录),按要求推荐。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二)报送要求
1.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7时,纸质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纸质推荐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请将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直接装订成册,可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胶装。
3.报送地址:人文社科处(图书馆楼5020室),联系人:孙蕾,电话:88956998
四、其它单位及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联系人:徐文汇、姜荣先
联系电话:85911349、85911059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前楼649室
2.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晶晶
联系电话:68686688-8059、68686698
3.部分推荐单位
市南区科技局 |
赵虎 |
88729903 |
市北区科技局 |
李向军 |
68620800 |
李沧区科技局 |
刘长喜 |
87619219 |
崂山区科创委 |
米恒振 |
88998011 |
西海岸新区科技局 |
张莉莉 |
85161772 |
城阳区科技局 |
庞进 |
87866847 |
即墨区科工信局 |
梅明明 |
88519934 |
胶州市科工信局 |
孙刚 |
82288225 |
平度市科工信局 |
耿淑娟 |
87362741 |
莱西市科工信局 |
张为训 |
88405039 |
高新区科技局 |
王华华 |
82020767 |
蓝谷管理局科技创新处 |
刘丽霞 |
67720033 |
市卫计委 |
于珊 |
85912807 |
市农委 |
姜鹏 |
66999631 |
4.奖励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瑶
联系电话:86667860
附件:1.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基本条件
2.2018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