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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文史专家、学者和文史通讯员的通知
2017-11-06 16:51 人文社科处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以及市政协杨军主席的有关批示要求,结合智慧政协和青岛文史馆建设,努力推进文史资料专题化、系列化、信息化,记录好青岛人民寻梦、追梦、圆梦的历程,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市政协拟于近期组建文史专家、学者和通信员队伍,以不断适应新时代文史工作的发展,努力开创青岛文史工作新局面,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助力给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推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推选方式

青岛市文史专家、学者和通讯员队伍的人员推选,主要通过单位推荐与社会征集两种方式进行,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条件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及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史德、史才、史学、史识、史情);

(三)热爱文史工作,熟悉文史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文史研究已达到一定水平、对文史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四)有文史专长,特别对青岛的革命历程、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有较深研究,在本学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作品、论文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并有较高水平者;

(五)具备较好的政策理论、历史知识、中文语法修辞知识、编辑出版等知识,从事专业理论、教育、编辑、组织工作并有显著成绩者;

(六)在职人员须经单位同意;

(七)须填写《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家(通讯员)登记表》,并在“主要作品”一栏详细列明正式出版与发表的相关作品。

四、推荐单位及推选人数

(一)区(市)政协各推荐5名以内;

(二)驻青院校推荐3名以内;

(三)市档案局、党史研究室、史志办、教育局、社科院、青岛日报、青岛出版社各推荐5名以内;

(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政协机关各厅室各推荐2名以内;

(五)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驻青单位各推荐2名文史通讯员;

(六)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史爱好者若干。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家(通讯员)登记表》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qust.edu.cn

联系人:孙蕾  联系电话:88956998

附件:文史专家(通讯员)登记表

 

 

 

 

附件【附件: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家(通讯员)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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