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管理,根据相关经费管理文件规定,决定对已结题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办理经费结转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2016年3月30日前已结题的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且项目结余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百分之十。已结题的依据是项目管理部门盖章的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
二、办理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的负责人,将信息上报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在7月6日上午11:00前将《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登记表》(见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上交到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rwskc@qust.edu.cn。
3、审查无异议后,人文社科处会同财务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科研经费卡以0026打头的项目经费属于教育经费,不能办理结题经费结转。
2、7月6日前在学校财务处存在尚有未冲销的借款或者已支出尚未报账的票据的,不能在本年度办理项目结题经费结转手续。
3、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执行上级有关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无规定的,结余经费用于项目组后续研究工作。
4、对于团队集中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转入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中,如需转入其他人员的科研发展基金中,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人文社科处审核后,可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5、符合条件的各类项目结余经费转入老师的科研发展基金卡中。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横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青科大字〔2017〕109号执行。
6、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工作每年集中办理一次,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逾期提交信息的、提交的项目信息错误或不全者,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56998 联系人:卢新亮
人文社科处
2017年6月29日
附件【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