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社科基金在科研成果孵化中的作用,加强和规范我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结题率,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人文社科处将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7-2011年度立项的学校社科基金未结题项目。未结题项目信息将通过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
二、清理要求
在清理范围内的社科基金项目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当年立项要求提交结题证明材料,不按期提交的将自动撤销立项。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时需报送《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还需提交发表论文期刊原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封底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获批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的结题时还需提供立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结题办理完毕后由人文社科处统一办理经费划拨手续。
五、本次清理完毕后,将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逾期未结题的将自动撤销立项,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孙蕾 ,电话:56998
报送材料地址:崂山校区图书馆楼B区50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