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精神,结合《青岛市教育局2026年工作要点》,按照“问题课题化、课题科研化、科研实践化、实践制度化”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决定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数量
本年度课题设重点、一般规划、高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评价体系专项(以下简称高校专项)、数智赋能教育专项、教师专项五个类别。本年度拟立项500项左右。课题经费资助事宜另行通知。
二、课题选题
重点、高校专项课题选题均参照《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一般规划课题、数智赋能教育专项课题、教师专项课题,可参照《选题指南》,也可以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质量
申报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数量
在青高校限报5项,其中青年负责人至少1项,鼓励申报高校专项课题。
(三)申报条件
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青年课题负责人不超35周岁(1991年5月以后出生)。
高校专项课题由在青高校、在青高等教育机构申报,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鼓励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协同申报;课题组须有至少1名来自行业企业或产业联盟的专家。高校专项课题负责人须保证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重点课题须形成可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决策参考或实施方案,一般课题须形成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或改革建议;所有课题均须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政策建议报告、1套该领域地方政府评价高校指标体系。
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全国、山东省、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教师专项课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如发现上述情况,将通过公开渠道通报取消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含当年)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于6月29日前将评审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每位老师的申请书和活页放在同一文件夹中,材料命名格式如下:①文件夹、申请书以“课题类别+负责人姓名”命名,②活页以“课题类别+项目题目”命名)。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服务楼3011。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课题统一在青岛市虚拟教科研平台申报,按平台申报操作手册要求提报信息和申报材料(评审书、活页),无需提报纸质稿。
3.我校教师无需注册虚拟教研平台账号,获得申报资格后由社科处提供账号密码,直接登录后在系统内进行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院联系。
联系人:韩晓光,联系电话:87076125
地址:市北区济阳路7号厚德楼404室
我校联系人:王天乙
电话:88956998
邮箱:rwskc@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