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人文社科处组织了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推荐如下: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何丽、刘洋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禹青、张丹、廖景丽、于瑞强、宁翔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禹青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刘玮、王蒙
公示期从2026年6月8日至6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课题有异议,请书面向人文社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办公地点:综合服务楼3011
联系电话:88956998
邮箱:rwskc@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