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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9-07 09:47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以及各单位结项汇总表盖章后报到人文社科处(崂山校区图书馆楼B区5020室),逾期不予受理。

结项工作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报给人文社科处);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人文社科处);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结项需提交一份。材料电子文档须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

注意事项:

1、成果为论文的提交复印件即可。

2、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2人。同一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必须手写签名。

3、到期不能完成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必须手写签名)。

附件: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相关材料

联系人:卢新亮联系电话:88956998

人文社科处

2017.09.07

附件【研究报告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2017年省艺术科学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鉴定结项证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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