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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通知
2017-08-07 11:27 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服务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智力支持作用,促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根据青岛市有关规定,现就公开征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恪守执业道德,无不良个人记录;

(二)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接受青岛市财政局监督管理;

 (五)青岛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专业范围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入库专家按行业(专业)实行分类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专家优先选聘市级及以上会计领军人才、市财政局选聘的会计咨询专家;其他行业(专业)管理专家根据专家特长和行业项目特点进行细分。本次征集所需专业主要有:

(一)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及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园林绿化、供排水、道路桥梁、城乡规划、场馆建设、维修改造、装饰安装、污水垃圾处理、人防工程等基本建设与维护领域;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种子、园艺、农药、肥料、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畜牧养殖、兽医、动物防疫、造林、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渔业水产、海岛和海域保护、海洋生物、水利、水资源、水土保持、传统村落保护等农业领域;

(三)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及重大隐患整治等;

(四)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卫设施、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等环保领域;

(五)对外经济贸易、内贸商业流通、服务外包、旅游、会展等服务业领域;

(六)物流业、航运业等交通运输领域;

(七)机械钢铁、矿山冶金、电器制造、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汽车机车、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船舶海洋、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技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领域;

(八)宣传文化、对外宣传、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医疗卫生、文物保护、就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领域;

(九)演艺、动漫、数字传媒(新媒体)、影视内容制作、产业园区、特色街区、书画工艺、音像销售等文化产业领域;

(十)其他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可查阅被评审项目相关制度及相关情况;

2.提出评审范围内的专业质询,以深入了解评审对象的相关情况;

3.在工作过程中,到部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评;

4.在评审过程中独立发表意见;

5.对需要表决的评审事项行使表决权;

6.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在参与工作前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准备评审意见;

2.对参与工作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应具体、可操作;

3.对需要表决的评审事项进行表决;

4.按要求填写专家意见;

5.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6.在工作中,及时与市财政部门保持联系,交流、沟通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向市财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7.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市财政局书面报备通讯、单位变动等情况;

8.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政要求、保密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管理及工作考评

    (一)专家接受市财政局的邀请或委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凡与相关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事前说明,主动回避。

(二)被选定的专家,无故不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或中途中止的,自放弃或中止之日起一年内不再选用。两次无故不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或中途中止的,取消专家资格。

(三)对专家的服务质量实行绩效考评。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束后,聘用方根据专家实际工作情况,对专家进行量化考评。

(四)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财政局将进行解聘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

1.泄露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或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工作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按规定应该主动回避而未向聘用方提出的;

4.专家参与工作后,对其工作情况考评结果为不及格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五、征集方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并于8月25日下午4:00前将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人文社科处(崂山校区图书馆B楼50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skc@qust.edu.cn

(一)《青岛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1份(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无需填写“单位意见”一栏);

(二)《专家报名汇总表》1份(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五)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性材料;

(六)1寸免冠近照两张(其中1张贴在专家征集表右上角“照片”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013年-2016年期间,曾按照通知要求,已向市财政局提供过申请入库资料、且相关个人信息没有变更的专家,本次申请入库只需提供《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即可,不用提供其他资料。

联系人:孙蕾,电话:56998

 

 

                                              人文社科处

                                             2017年8月7日

附件【附件2-专家报名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青岛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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